1.施工電梯應為兩用電梯,其配備和拆除工作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除資質證書的專業隊伍進行,且必須由具備以下條件的專業人員操作,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操作證和維保。
2.基礎應為混凝土,其承載力應大于150kPa,基礎表面公差應為10mm,并配備排水設備。
3.應保證施工電梯的整體穩定性。電梯導軌的縱向中心線與建筑物外墻之間的距離在設備尺寸上應較小。
4.使用軌道架設備時,用經緯儀在兩個方向測量校準施工升降機,其直線度允許誤差為其高度的5/10000。
5.導軌架頂部的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連接墻之間的距離、導軌架兩個固定點之間的距離以及下固定點的高度不得超過制造廠的規定。
6.施工電梯專用開關箱應位于底架附近,以便于操作。進給速度應滿足施工電梯直接啟動的要求。箱內必須裝有短路、過載、相序、斷相和零維護設備。電梯施工中的所有電氣設備應按照電力和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進行操作。
7.施工升降機吊籠2.5m范圍內,應安裝牢固的防護欄桿,各平臺的平臺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口處應設置防護欄桿和防護門。整個過程中不應有任何可能影響安全操作的障礙物。
8.當施工電梯設備位于建筑物內的井道中心時,應在全尺寸井道壁周圍設置封閉屏障。在整個黑暗行程中,安裝在黑暗場所或夜班的建筑電梯應配備充足的照明和明亮的樓層號指示燈。
施工升降機租賃公司建議綜合考慮買方所選產品的適用范圍、工作頻率、利用率、額定起重量等因素。